2007-11-13 16:01:00 章闵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对“部分特定区域”实行哪些过渡性优惠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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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“部分特定区域”实行哪些过渡性优惠政策
关键词: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过渡性优惠政策

  为继续发挥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特殊作用,体现我国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政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以下简称“新税法”)对其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性优惠政策,即对五个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,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“两免三减半”过渡性优惠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。

  为积极引导西部地区投资方向,提升西部地区经济总量,支持西部地区加快发展,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,新税法规定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地区鼓励类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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